2007/07/08我去參加一場生平第一次的公證結婚,席中參加的全是親人家屬,除了我,因為我是那個要帶身份證印章要在朋友結婚證書上簽名用印的傢伙,叫做證人;結婚的友人就是挺著5個月肚子,當初文章裡寫的那位未婚生子的勇敢女生,最後,我不是陪著她去醫院結束未開始的小生命,而是陪著她走進法院,走完結婚的儀式.

而走到這一步其實是有故事的,當她決定生下小孩時就開始認真的考慮結婚這檔子事,在男方的溫柔攻勢下,她決定不顧母親暫時不能接受女兒未婚生子的事實,先行申請公證結婚,待生完孩子再補辦喜酒,結果日子看了,也向法院報名公證結婚了,但當時的證人,是女方的親表妹,在女方的媽媽跟阿姨(表妹的媽媽)表示不準去幫忙的狀況下,原證人表妹自然不敢忤逆自己的老媽,第一次公證結婚就在女方媽媽的干涉下,因證人未到而流局.

這並沒有阻檔朋友生孩子前先公證結婚的決心,數週後旋即安排了第二次的公證結婚,並且找了一個不會因為媽媽反對而影響出席的證人,就是敝人在下我,看朋友不屈不撓的再次申請公證,我倒也是很豪爽的答應獻出我的證人處女秀,週日特別起了個大早,前往位在土城的板橋地方法院(很奇怪吧!),朋友喜氣洋洋的穿著粉紅色小禮服出現在法院,這回不同的是,似乎得到了媽媽的認同,還帶了一堆親朋好友一同觀禮,我們先到法官辦公室一一核對身分後,我在結婚證書的證人欄上小心奕奕的寫下自己的名字,蓋上印章,隨後就到婚禮現場準備,當天可能是難得的好日子,一共有九對佳偶排排站,有的盛裝打扮,有的倒是輕便隨意,還有上了年紀仍然相信愛情的新人,待法官一一唱名,待新人逐一說了我願意後,頒發方才完成的結婚證書,最後再向現場觀禮的家長親友鞠躬後完成結婚的儀式.

感覺像參加了很多人的婚禮,我是那種很容易被週遭氣氛影響的人,拖朋友的福,星期日一整天都顯得很開心,還跟朋友討論了很久的妊娠霜,產前護理的話題,平時不亂花錢的朋友也特別下重本花了幾萬塊錢買了老行家的燕窩補品,開開心心的迎接年底前小生命的到來,還說雖然她肚子看起來小,但肚子裡的孩子己經比同樣週數的小朋友大一點了,一付好媽媽的樣子,而原本肚子上因為懷孕而產生的乾燥紋路,也在認真塗保養品的照顧下消失,朋友似乎己經是很認真的來看待自己與肚子裡的寶貝,就很慶幸當時在狀況都不穩定的狀況下,我一再勸她別生的看法沒有被採納.

雖然仍然有很多困難要克服,朋友還是堅持選擇了有包袱有風險的路去走,還是想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生下自己懷胎十月的孩子,感覺就像真的變成了一個貨真價實且表裡如一的大人,一樣是屬於超過了30歲的年齡,比起我的朋友,我卻始終是很努力的想裝小,覺得當女兒比當媳婦幸福100倍,唯唯諾諾的不想去面對像結婚這種重大的決定,實在讓我汗顏.

親愛的朋友,我在你們的結婚證書上寫下了我的名字,希望你們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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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gie015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